执策而临之的策用法
执策而临之的策是用作名词,意思是赶马的鞭子。执策而临之的意思是握着马鞭站在马儿旁对着千里马说。出自唐代韩愈的
《杂说四》。
《杂说四》全文用了借物喻人的方式,把伯乐比喻为知人善任的贤君,把千里马比喻为未被发现的真正人才,阐述了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原因,对统治者不识人才和摧残人才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抨击。作者希望统治者能识别人才,重用人才,使他们能充分发挥才能。
思想感情(中心主旨)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壮志难酬之情和对统治者埋没、摧残人才的愤懑和控诉。
均之二策的之用法
“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中的“之”都是代词用,意思是:这。本句是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整句意思是:衡这两种策略,宁可答应而使秦国承担理亏的后果。
之的基本解释:
之[zhī]
往:由京之沪。
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之不得。
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代词,这,那 :“之二虫,又何知”。(意思:这两个小动物又知道什么呢 )
虚用,无所指 :久而久之。
往,到:“吾欲之南海”。(意思:我想到南海去。)
|执策而临之的策用法
均之二策的之用法 执策而临之的策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