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根据如下两个规定,可知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部、人事部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由于工作性质和职责的限制,不宜实行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国务院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出租车驾驶员、森林巡视员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司机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示范合同,加强合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通过集体协商,保障司机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权益”
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从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按照单位指令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何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如何仲裁确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