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违约责任免责情形有哪些
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法律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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