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公民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
宪法规定公民权利有:
平等权。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人身自由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宗教信仰自由。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利。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的义务有: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宪法包括国家机构都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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