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变更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变更具体内容有:
(一)公司设立“门槛”降低;
(二)取消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三)明确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担保;
(四)赋予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五)完善股东了解公司有关事务的措施和办法;
(六)允许一“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七)股东享有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权利;
(八)为国有独资公司深入改革提供制度支持;
1(九)专章明确资格和义务;
1(十)确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变更董事会需要哪些步骤
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登记需履行如下手续:
公司内部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成员的变更,并签订股东大会决议;
向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请变更董事会成员。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
(5)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的职权,有股东会行使。
刑诉法补充侦查具体内容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司法变更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董事会需要哪些步骤 刑诉法补充侦查具体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