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中,被雇佣人在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雇佣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35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佣关系中雇主的认定
认定谁是雇主得看谁是劳务的实际受益者。劳务的实际受益者是谁,谁就是雇主。雇员的工作增大了雇主获得利益的可能性,雇主应为雇员损害承担相应责任,这符合“利益与风险一致性”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中雇主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