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老人与子女的关系
德国老人很少与子女同住,老人以独居为主。一方面是老人不想过多打扰子女的生活,另外一方面,德国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德国人在家庭关系上,各方都强调独立性,自尊又尊重别人的意愿。
德国老人与子女的关系
德国老人很少倚靠子女的帮助维持生活,很多老人结伴互相照顾,又或者依托社会和国家的福利。
德国养老院多如牛毛,且待遇颇佳,提供三餐饮食,且养老机构休闲娱乐设施完善。
德国养老一是政府和社会协助养老,二是养老保险养老,养老保险是大多数老人主要生活来源。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
未成年时,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已成年时,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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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老人与子女的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