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说课稿的原则有哪些
说理精辟,突出理论性。说课不是宣讲教案,不是浓缩课堂教学过程。说课的核心在于说理,在于说清“为什么这样教”。因为没有在理论指导下的教学实践,只知道做什么,不了解为什么这样做,永远是经验型的教学,只能是高耗低效的。因此,执教者必须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主动接受教育教学改革的新信息、新成果,并应用到课堂教学之中。
客观再现,具有可操作性。说课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科学合理,不能故弄玄虚,故作艰深,生搬硬套一些教育教学理论的专业术语。要真实地反映自己是怎样做的,为什么这样做。哪怕是并非科学、完整的做法和想法,也要如实地说出来。引起听者的思考,通过相互切磋,形成共识,进而完善说者的教学设计。说课是为课堂教学实践服务的,说课中的一招一式、每一环节都应具有可操作性,如果说课仅仅是为说而说,不能在实际的教学中落实,那就是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的“花架子”,使说课流于形式。
不拘形式,富有灵活性。说课可以针对某一节课的内容进行,也可以围绕某一单元、某一章节展开;可以同时说出目标的确定、教法的选择、学法的指导、进行程序的全部内容,也可只说其中的一项内容,还可只说某一概念是如何引出的,或某一规律是如何得出的,或某个演示实验是如何设计的等等。要做到说主不说次,说大不说小,说精不说粗,说难不说易;要坚持以后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不拘形式的原则,防止囿于成规的教条式的倾向。同时,在说课时只要体现教学设计的特色,展示自己的教学特长。
教育原则有哪些 教育原则有什么
教育原则有: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要求一致,教育统一的原则。寓教于实践活动的原则。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身教与言教统一的原则。
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教育
特点:(1)自发性、广泛性、无阶级性、无等级性;(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3)教育内容简单,教学方法单一。
古代教育
(1)中国古代教育
我国最早的学校产生于夏朝,此时教育已成为社会的专门职能。西周时期,主要以官学的办学形式为主,呈现出政教合学在官府的特征。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兴起,打破了西周时期“学在官府”的限制;进入战国时期,私学繁荣,出现了以儒家思想和墨家思想为主的显学。
汉朝时,汉武帝实行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隋唐时期,出现了“六学二馆”;宋代,书院盛行,学习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明清时期,“八股文”成为科考的固定形式,到了清朝末年,科举制被废除。
(2)西方古代教育
西欧中世纪,出现了两大学校名称——教会学校和骑士学校,学习内容是七艺,包括三科(文法、修辞、辩证法)和四学(算术、几何、天文、音乐)。
(3)古代教育的特点:A、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B、教育具有阶级性和等级性;C、教育内容偏重于人文知识,教学方法倾向于自学、对辨和死记硬背。
近现代教育
(1)近代教育的特征
A、国家开始重视教育,公立教育崛起,大力发展教育。
B、初等义务教育的普遍实施。
C、教育的世俗化。
D、重视教育立法,提倡依法治教。
E、英国教育出现了双轨制。
F、形成了较系统化的近代学校教育制度。
(2)20世纪以后教育的特点:
教育的终身化、教育的全民化、教育的现代化、教育的多元化。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原则包括以下:
(一)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四)辩论原则;
(五)处分原则;
(六)检查监督原则;
(七)支持起诉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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