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北京的怎么领取
在北京失业后,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与原单位合同到期后合同不再续签,在没有工作期间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办理。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就业没有影响。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北京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如上。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来找到对应的金额,如果在领取中出现金额差错问题可以及时的到社保局咨询。失业人员若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否则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首先,准备好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终止、解除、开除、除名)辞退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这些材料。
然后,本人带着上述材料前往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再次失业时需要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在审核通过之后,失业保险金会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除此之外,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将会被视为再就业。这时候,就会停止对其发放的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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